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泉友社区 (http://bbs.jibi.net/index.asp) -- 币市大家谈 (http://bbs.jibi.net/list.asp?boardid=70) ---- “准币”大泛滥!!!―――兼驳《介于币和章之间的“准币”》一文 (http://bbs.jibi.net/dispbbs.asp?boardid=70&id=235191) |
-- 作者:hoteast -- 发布时间:2012/3/14 20:32:00 -- “准币”大泛滥!!!―――兼驳《介于币和章之间的“准币”》一文 “准币”大泛滥!!! ―――兼驳《介于币和章之间的“准币”》一文 一、 纪念币与纪念章的区别与联系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而纪念章则是带有纪念意义的章形物品的总称,包括徽章和收藏纪念章、装饰纪念章三大类。所以除了纪念币之外,对于其他的具有纪念意义,且外形为章形物品的一般我们都可称之为纪念章。由此可见,“准币”概念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作者意图推销新概念的尝试再次宣告失败! 二、 金银纪念币是否有样币 这篇文章的作者一直有一个错误的概念,即法律没有规定的即是不存在的!具体到这里,这篇文章的作者一直认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列举的样币概念不包括金银币纪念币的样币,因此金银纪念币的样币不属于样币!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并未对金银纪念币的样币进行规定的真实缘由。因为部分普通纪念币的样币铸造量相对较大,需要发到人民银行各中支行,因此可能存在被交易到市场上的较高可能性,所以需要对其进行立法规定,不许流通和交易!但金银纪念币的样币数量极少,而且根本不可能如普通纪念币那样广泛地发放,所以根本不需要专门进行规定。但不规定就并不意味着否定!如中国金币总公司内设的机构――中国金银纪念币设计图稿及样币评审专家委员会,明明白白写着样币二字!难道金币总公司也不懂法?显然不是的。再从我国的民事立法实践来看,我国物权法并未规定典权,这样的话难道典当行就不能开了?实际上因为还有民事习惯法的存在,虽然没有成文法对典权作出规定,但我国法律界还是承认典权的!作者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认识误区。 三、 “准币”概念的疏漏 按照作者的推理,金币总公司出品的金质纪念章由于它1、外形类似于币;2、具有官方色彩;3、跟币密切相关,所以它就是所谓的“准币”了。慕尼黑金章是“准币”,苏黎世金章等等都是“准币”,那可真是“准币”大泛滥!所以搞学术,对于概念性的东西,一定要严谨!不然闹国际大笑话了! 介于币和章之间的“准币” |
-- 作者:冲击波 -- 发布时间:2012/3/14 20:53:00 -- 币都有面值,除了1982金猫币(国外藏家也有称1982金猫为章的)。其它没有面值的,全属于纪念章。 |
-- 作者:张存虎 -- 发布时间:2012/3/14 21:20:00 -- ![]() |
-- 作者:hit88111sxj -- 发布时间:2012/3/14 22:14:00 -- ![]() |
-- 作者:鄂城小吴 -- 发布时间:2012/3/14 22:46:00 -- ![]() |
-- 作者:lassz -- 发布时间:2012/3/15 1:01:00 -- 币就是币,章就是章。 |
-- 作者:胡平 -- 发布时间:2012/3/15 7:52:00 -- 有面值的是纪念币,无面值的是纪念章,收藏、投资的朋友在购买时一定要认清 ![]() |
-- 作者:殷敏 -- 发布时间:2012/3/15 8:52:00 -- 支持学术性的研究与探讨! |
-- 作者:lsy888 -- 发布时间:2012/3/15 9:21:00 -- 不管神马样币,准币,你便宜可以我玩玩,贵了我不要。就像去年800万拍的某样币,我要是有800万,宁可买5个金公斤也不要神马样币。 |
-- 作者:山西愚公66 -- 发布时间:2012/3/15 9:34:00 -- 很好的分析。非常欣赏你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