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明”不等于“公布”
《康银阁公司是否有权公布精制币发行量》一文把“标明”和“公布”的概念搞混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条款的意思很明确: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是人民币的惟一合法发行部门,普通纪念币(包括精制普通纪念币)也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权公布其发行量。这里说的是公告,即公布。
康银阁公司装帧的币卡上所载的本卡纪念币发行量数字只是标明。如《2003年贺岁普通纪念币》装帧卡的封底上标明“本卡纪念币发行1000万套,每套一枚,本卡装帧65万套,每套一枚。”《2003贺岁普通纪念币(精制)》装帧卡的封底上标明“本卡精制纪念币发行10万套,每套一枚,本卡装帧2万套,每套一枚。”这里体现出的是标明。说白了,康银阁公司标明的“本卡纪念币发行1000万套”或“本卡精制纪念币发行10万套”,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或内部通报。
康银阁公司在装帧的币卡上标明本卡纪念币发行量数字,无非是转录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息。这种标明,利于大众明明白白购买、收藏、研究,这有什么不可呢?难道不明不白、混混沌沌就满意了?如果把转录也等同于公布,那很多地方都会转录,凡转录的都当作公布指责,思路就斜了。
题外的话:《康银阁公司是否有权公布精制币发行量》一文最后提到,“绝大部分精制币收藏爱好者、币商、战略投资者和研究学者基本上不承认其标明的发行量”。好怪的话题。一,不知“绝大部分”是怎么统计出的?二、不知哪来的依据,精制币的发行量要经过“精制币收藏爱好者、币商、战略投资者和研究学者承认”这道程序,难道不经过这道程序,就是误导了?
以上话题的来由是:《2003贺岁普通纪念币(精制)》装帧卡的封底上标明“本卡精制纪念币发行10万套,每套一枚,本卡装帧2万套,每套一枚”。人们在想:“本卡装帧2万套”,其他8万套到哪儿去了?于是,各种疑惑、猜测、议论就来了。我们不妨套用普制币卡的思路来想一想:普制币卡标明“本卡纪念币发行1000万套,每套一枚,本卡装帧65万套,每套一枚。” 这里也有一个935万哪儿去了的问题。这里我们可以推想,装帧65万套之外的币有的没有装帧直接等值兑换,有的用于其他形式的装帧,据说,精制币铸造发行量也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发行总量之中。从实际来看,2003贺岁普通纪念币(精制)除装帧2万套的精制币卡外,还发现有其他形式的装帧品种。这不知可否作为“8万套到哪儿去了”的注脚。但也不排除有其他情况,像1985年发行的西藏币一样,到1998年还抛出《美丽的西藏》装帧册呢! lzhl6
附录:
2005年5月15日sdy在中国集币在线网“精制流通纪念币”栏发贴——
●康银阁公司是否有权公布精制币发行量
中国人民银行自发行精制普通纪念币以来,精制币的发行量始终是广大精制币收藏爱好者、币商、战略投资者和研究学者所关心和研究的对象,因为,发行量的多少决定了当前的市场价格及今后的价格走势,即使是精制币收藏爱好者也不愿意在高价位买入藏品而使自己的资金缩水,币商和战略投资者就更是如此了。这样,“快乐收藏,理性投资”也就无从谈起。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的精制普通纪念币经历了一个由极不规范逐步走向规范化的漫长历史过程,因此,在现有的资料上分析出现了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或者所容易造成误导的地方。1996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精制普通纪念币开始委托北京康银阁有限责任公司装帧后发售,发行渠道开始进一步规范了。
北京康银阁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主办的网站上介绍,康银阁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可以从事钱币装帧及装帧钱币批发、销售业务、兼营礼品销售、钱币咨询的专业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股东单位有中国钱币学会、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公司自1996年11月5日成立以来,在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团结奋斗积极开拓,把弘扬中华钱币文化、促进钱币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作为公司宗旨,努力开发新品种,不断提高装帧质量和水平,力求做到设计新颖、内容丰富、制作精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装帧的普通纪念币、纪念钞、连体钞,面市后对普及钱币知识,弘扬钱币文化,促进钱币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倍受广大钱币爱好者和收藏家的好评和青睐。今后,北京康银阁有限责任公司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流通纪念币装帧的立项、设计、包装和发售管理工作,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奉献于社会,为我国钱币事业的发展尽我们的一份力量。从以上介绍不难看出,康银阁公司只是一家市场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本不是人民币的发行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的附属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十五条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第十九条规定“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从以上各条款不难看出,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是人民币的惟一合法发行部门,普通纪念币也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权公布其发行量,这里包括精制普通纪念币。
总之,康银阁公司只是从事钱币装帧及装帧钱币批发、销售业务、兼营礼品销售、钱币咨询的专业公司,它不具有公布精制普通纪念币发行量的权力。在其装帧的精制普通纪念币卡的封底上只有权标明其装帧量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公告的有关内容,象2003贺岁精制普通纪念币卡的封底上标明的“本卡精制纪念币发行10万套,每套一枚,本卡装帧2万套,每套1枚。”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了。这也是绝大部分精制币收藏爱好者、币商、战略投资者和研究学者基本上不承认其标明的发行量的主要原因。但其对市场的误导作用还是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