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1600多年前的十六国南北朝时期,骑兵主宰着战争的胜负,特别是南北朝,重甲骑兵驰骋疆场。当时的骑兵人着重甲,马披“具装”,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图一)。
骑兵的重甲包括头上戴的铁兜鍪,身上披挂的“两当”铠。手中使用的兵器是长柄马矟。战马的具装又称“具装”铠、马铠。一副齐全的“具装”铠有保护马头面的“面帘”,保护马颈项的“鸡颈”,保护马胸部的“当胸”,保护马身躯的“身甲”,保护马臀部的“搭后”,还有一个装在马臀部“搭后”上的“寄生”。以及一架带有马镫的鞍具(图二)。
这些重甲、具装把骑兵连同他的战马保护得严严实实,只有马腿暴露在外。他们作战冲锋无所顾忌,有如决堤洪水,一泻千里,既有力量,又有速度,势不可挡。
说到“具装”马铠,在东汉末年就已经渐趋完备了。但在军队中还不是主要装备。官渡之战时,曹操曾说到他与袁绍兵力之对比,说“本初马铠三百具,吾不能有十具。”(《太平御览》引《魏武军策令》)。而当时袁绍的兵力是多少呢?“简精卒十万,骑万匹。”但时过百余年以后,到了十六国南北朝时期,重装甲骑就成了军队的主力军,动辄成千上万,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一巨变?其一是当时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另一原因当是马镫的生产、演进乃至普及促成的。
试想一名骑兵穿上了厚重的铠甲,加上弓、箭、矛矟等必要的军事装备,再加上本身的体重,足足有一百六七十斤重,而战马的马背加上鞍鞯,高度在1.5米左右,这样上马就非常困难,只有长久驯练才能驾轻就熟。上了马之后,既要驾驭奔驰如飞的战马,还要手持兵器与敌人进行格斗厮杀,就更显得力不从心,双手不够用了。而有了马镫,骑兵就可以以马镫为着力点,单脚认镫,从容跨上马背。作战时,用双脚踏镫协助控制战马,腾出双手舞动兵器,不论拈弓射箭,还是持矟挥刀,都可以身心合一,得心应手了。就是这么小小的制做简单的马镫,把骑兵和战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起到了改造军队的装备的作用。促进了兵种发展,乃至战争形式,战争规模的巨大变化。
马镫是我们中国创制和首先使用的,它的形象最早出现在湖南长沙西晋永宁二年(302年)墓的陶马和骑马俑上,在马鞍左侧前部靠近鞍桥之处悬挂着三角形的马镫,但马镫只有一个,而且只悬挂在马的左侧(图三)。
看来它只供骑者上马时蹬踏所用,上马之后脚脱开马镫就不用了,因此它只是马镫的雏形,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马镫。这类单只马镫实物,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是河南安阳孝民屯154号墓出土的马镫。这件马镫通高27厘米,上部有长柄,柄上端还有一个横穿(图四)。
下部接椭圆形镫环,环外径16.4厘米,宽1.8厘米。这件马镫是此墓出土的鎏金铜马具中的一件,从出土位置看,当悬挂在鞍具的左前部(图五、六),与长沙西晋永宁二年墓陶马俑的情况相同。其年代在西晋末东晋初。
年代稍晚,在辽宁朝阳袁台子东晋墓中出土了一副两只马镫。这座墓也出土了一套完整的马具。这套马具包括衔鏕、辔饰、鞍具、马镫。以及胸带、鞧带的饰物等。马镫的形制也是长柄椭圆环形,但是木芯外包皮革,再髹漆绘云纹而成,一副两只,分别悬挂在马鞍的左右两侧(图七)。
更晚些的是辽宁北票西官营子北燕冯素弗墓出土的一副铜鎏金包木芯的马镫。其镫环的形状略呈三角形,镫体微向外鼓,上接短柄,柄上端开扁形孔。通高23、宽16.8厘米(图八)。
这副马镫也是一副两只,它的形状、大小非常便于骑者认镫,比安阳孝民屯、朝阳袁台子出土者明显进步。而且有了双镫,骑者就能更容易控制战马。这时已到了十六国时期,墓主冯素弗乃北燕人氏,卒于太平七年,即公元415年。虽然只是过了百十年光景,马镫由单只变成了双只,形制也发生了一些改变。这些改进,促进了骑兵特别是重甲骑兵的飞速发展,因此在时代相近的墓葬中,出土了形状相近、质地类似的马镫多副,如吉林省集安的禹山下41号墓。万宝汀78号墓等高句丽墓葬。
这一时期,马镫的出现和不断改进,还促使了兵器的变化,原来锋刃两歧的戟已不能穿透重甲,逐渐被一种称作“马矟”的矛代替了。这种矛长身、长骹、窄刃、长柄,既穿透力强,又利于马上作战(图九)。当时的兵器还有大刀,武士们或双手持矟,或一手用矟一手用刀,还有的用双刀,左右手各握一柄。
马镫在中国诞生之后,除了在本土广泛使用,也很快传到了周边国家。五世纪末传到了朝鲜半岛,庆州皇南洞天马冢出土的鞍具就有与冯素弗墓形制相似的马镫。又通过朝鲜半岛传到了日本,在日本古坂时代中期的墓葬中曾发现带马镫的马具。向西,经青海、甘肃、新疆传到了中亚,再辗转传到了欧洲。不过这已是此后三四百年的事了。
马镫传入欧洲,正是欧洲中世纪步兵向骑兵演进之时。它像催化剂,促进了欧洲马具的改进和骑兵的发展,也促进了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和封建化的进程。英国学者李约瑟曾对马镫的发明做过高度评价,他认为此项发明虽然简单,但它的作用可与火药的发明相比,他说,像中国的火药帮助欧洲摧毁了封建主义一样,中国的马镫在最初也帮助了欧洲封建制度的建立。照此说来,马镫的发明也是中国对世界文明的重大奉献,把它列为“第五大发明”或许也有一定道理。
本文转自《古兵探观》工作室于炳文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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