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博物馆现存两方南宋出门税银锭,银锭呈弧首束腰形,长13厘米,宽7厘米,厚1.5厘米,重约1000克,一方束腰处圧印有“出门税”三字,四角分别圧印“真聂二助教臣”六字。一方对角戳印出门税,另一对角处字迹已难辩识,两方银锭底部满皆布满沙孔。
门税始于周朝,最早记载于《周礼?地官?司关?掌国货》一文。据《宋会要辑稿?官职》记载:“凡商贾之赋,小贾即门征之,大贾则输于务货。”这种在全国各地征收门税的办法一直沿用到南宋灭亡。据《宋食货志?下八商务条》记载,出门税即为过税。从字面上理解,应是南宋朝廷向行商收取的税项之一。出门税银锭应是行商纳税的凭证。凡带“出门税”字样的银锭,一般为官方银锭。
两宋时代,金银开采颇具规模,产量大大超过前代,宋仁宗皇佑年间(公元1049-1054年)黄金年产量1500余两,白银年产量22万两,因此白银获得的货币职能更加充分,已经成为一般的通货。金银的形制以锭最为普遍。从目前发现的银锭来看,北宋时多以贡银见多,而南宋则以税银为多。
宋朝开国之初,即制定了商税则例,商税分过税和住税两种,过税税率为商人贩运货物的2%,住税税率为商人在住地出售货物货价的3%,商税较轻,因而促进了商业和贸易的发展。但后期工商杂税日益沉重,名目越加繁多。
南宋“出门税”的银锭出土地集中在河南、江苏、安徽、湖北、陕西等地,主要分布在南宋与金的边界地区,应当与宋金边境贸易有着很大的联系。淮河两岸的榷场贸易的兴盛是导致行商异地贩货的根源,行商们携带大量货物从此地到彼地,途经大大小小的城门,都要缴纳出门税。官府在大小城门设立税卡,征稽的税卡也不以城门为限,从而导致税网过密,商民负荷过重,苦不堪言。
辽、宋、西夏、金时期,都曾在接界地点设置互市市场,称榷场。榷场贸易是因各地区经济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于各政权统治者来说,还有控制边境贸易、提供经济利益、安边绥远的作用。
南宋与金国先后在宋境的盱眙军(今江苏盱眙)、光州(今河南潢川),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枣阳军(今湖北枣阳)以及金境的泗州(今江苏境内) 、寿州(今安徽凤台)、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河南唐县)、邓州(今河南邓州)、颍州(今安徽阜阳)、息州(今河南息县)、凤翔府(今陕西凤翔)、秦州(今甘肃天水)、巩州(今甘肃陇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地置立榷场。社旗县与与宋金时的枣阳、蔡州、邓州不远,与唐州榷场仅有百里之遥,在这里发现出门税银锭,看来是很正常的现象。
银锭上的铭文“真聂二助教臣”,从已经发现的出门税银锭上看,与聂二有关的铭文还有几种。有“聂二助教造七排字”,有“真聂员小”,有湖北钱币博物馆藏的“聂二助教臣”50两银锭。、“聂二助教”、“熊三消”、“聂二助聚”、“聂二助消”等印迹,不仅标明银铤来源和铸造工匠及铺名,还标明专门用项,这些都是南宋经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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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春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