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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世有一种九叠篆大花钱,其钱文笔画自然流畅,宛如彩绸折叠,典雅庄重而又华美。因其笔画变化与现在文字的写法差别很大,所以对这枚钱的钱文有释“泉福元神”者,有释“泉府元神”者,有释“本命之神”者。笔者以为应当释为“本命元神”。
对于该钱穿左的“神”字,目前观点比较一致,有异议的主要是另外三个字。
穿下字者,若释“之”字,笔者以为不妥。《说文》“之”同“止”,印章中“之”字一般刻写为“止”,有多种变体,然与该钱中这个字的笔画差异较大。而从存世的大量古钱来看,篆文“元”字的写法与该字相吻合,只是“元”字的最后一笔叠七折,与第一、二横笔合为九叠,第三笔先左行而后直下折一叠。因此该字当释“元”字。
穿上字者,其首笔“一”横,两段分别向上叠起三折。末笔“一”横稍短而不折。在首“一”横笔与末“一”横笔之间,有左、右行笔而后向下的对称五叠,应为“人”字笔画的折叠变化。中间一竖贯穿上下且“出头漏尾”,与首横笔和末横笔以及“人”字相交,并有三个交点,使之形成一个整体。九叠篆“皇宋通宝”中“宋”字下部“木”字的写法如此。
这与“泉”的写法有根本区别,“泉”为上下结构的“白水”二字组成,存世古钱中“泉”字的写法大都如莽钱“货泉”、“大泉五十”、“布泉”等,像“Ω”字中间加一断竖的“ㄒ”字,尽管“泉”字中间也有一竖,但却不是贯穿上下且“出头漏尾”的,更没有“三个交点”。宋元时期篆书“白”字的写法发生了变化,似“凵”形中间加“人、一”,如九叠篆“皇宋通宝”中“皇”字“白”部的写法。因此该字很明显是“本”而不是“泉”字。
穿右字者,从字形、笔画及与穿左“神”字的写法相比较都非“福”字,我们从存世的“福寿”花钱以及福寿书法中也未见“福”字有类似写法,因此该字不是“福”字。
释“府”字者,似乎与该字有些相近,但仔细辨识仍不相同。《说文》“府”字的写法,上端“广”字左、上两包围,另见篆书“唐国通宝”、“靖康通宝”与“崇庆元宝”中的“唐”字、“康”字和“庆”字,以及康熙印中的“康”字“广”的写法,与该钱文的写法有根本的不同。“付”字“亻”两笔画篆写多为上接(或不接)而下分呈“η”状,“寸”的篆写上横两头上折呈“つ”状再与第二笔相交而后写“点”,见“寿”字、“元符通宝”中“付”字的写法。而该钱文字上端“ㄇ”字形左、上、右三包围,此处应是篆书“人”字的变体(“人”或“宀”有写成“⌒”、“∩”状点者)。该字内左侧是一篆书“口”字,这种写法在古钱中屡见不鲜,如篆书泰和、政和、宣和钱、“寿”字等。该字内右上有“一”横,不与其他任何笔画相连接。而该字内右下为折笔七叠,在第六、七叠间有一短笔相连,与篆印中“印”字之“卩”部行笔相同。至此不难看出,该字是由篆写的“人”、“一”、“口”和“卩”字组成,即“命”字,另秦公簋中“命”字写法亦如之。所以该钱四字应当释为“本命元神”。(孟庆东)
来源: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