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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风
人生在世,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愧疚。愧疚是一面镜子,它能照出一个人的思想、灵魂的美与丑,也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写照。
清朝道光年间,蔡信芳曾出任陕西的浦城知县,他爱民如子,政绩颇佳,在离任之际老百姓倾城相送,拦道挽留的哭声震天动地,他甚为感动,当即赋诗一首:“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秦川一寸棉。回看群黎终有愧,长亭一别心黯然。”蔡信芳明明是政绩卓著,却仍然是羞愧不安,这该是何等不平凡的崇高境界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干部也为没能把群众的事情做好而感到愧疚。报载,被群众称为“百姓书记”的梁雨润在刚任山西夏县纪委书记时,他到基层去看望上访群众,有对6旬的夫妇因为养老金问题竟然跪了下来,梁雨润立刻把老人扶了起来,十分动情地说:“你不该给我下跪,应该我给你磕头,是我们没能把你的事情办好……”这并非只是客套和礼节,而是一名领导干部公仆意识和责任心的反映,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愧疚。在他看来,没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就是失职,就对不起群众,就心中有愧。这种愧疚更是令人敬佩。
然而,有的人一旦大权在握,便为所欲为,妻子要调到最好的单位去上班,孩子上学要用公车接送,七大姑八大姨都要跟着沾光,把家中的事情办好了,亲友的事办妥了,权钱交易办成了,就会感到欣慰,否则就会感到愧疚。面对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则是黑着脸,冷心肠,不闻不问,就是找上门来,也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即使是群众下跪,却仍然是无动于衷,甚至把为群众办事当作恩赐,认为不办是“本份”,办了是“人情”。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他们从来就是得意洋洋,从来就没有过愧疚感。
两种不同的愧疚,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那种一心为民所产生的愧疚,会成为一种动力,鞭策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而那种专为谋取私利所产生的愧疚,则会成为一种腐蚀剂,终将堕落成党和人民的叛逆。我们的每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当增强为群众办事的责任感,努力把群众的事情办好,这样才能多一份坦然,少一份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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